一对一咨询

我们兄弟姊妹五人,哥哥是老大,都各自成家,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二处房产,被大姐和三姐占住。理由是父母生前卖给她们的。虽然也有买卖字条证明,但我们认为不是父母的真实意思,其中有假,我们认为在没有父母的遗嘱和公证的前提下,父母的财产我们都有份额,在办房产交易过户中,负责人签字是否可以让别人代自己签自己的名字??

2014-09-10 15: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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