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某则是因琐事纠纷对受害人恨在心,遂于10月7日19时许持匕首对死者(有身孕)、受害者行凶,致一死一伤。请问犯罪嫌疑人会被判死刑吗?因为死者被捅三刀算是手段特别残忍吗?

2014-10-14 07: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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