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女儿在幼儿园操场上课时,排队齐步走,在出发前同学拉了一下没回过神摔倒。事后学校老师送到医院就诊,后在教育局的协商下,同意做伤残鉴定。后面和老师的沟通中,学校说老师没责任,塑胶的操场,三个老师都在场。只愿意承担1万多医药费中我们自付的部分(约8000),根据华东政法的鉴定结果,按照最低标准,营养费和护理费2万元,但园方说不出。请问这合理么?幼儿园时私立幼儿园,每个月超过2000多的学费。这么不负责任。

2014-10-16 11: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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