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公司被拆分给2家公司,要求和新公司签订新的合约,不签的就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计算方式为08年以前不管做了多久只赔付12个月,08年至今的有一年算一年,加在一起即使连续在公司工作25年的也只能赔付19个月,请问这样的赔付合法吗。我们是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增加赔偿金。谢谢!

2014-11-05 14: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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