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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与李四多年不联系,某日张三以高中老同学和同乡之宜请李四喝酒,醉酒后,张三请李四为其做三万元担保,时间为2014年11.5至2014年12月五日,目的是去做投资生意,李四醉酒答应,被张三拉上放高利贷者王五的无号牌车辆,在车内签下字和手印,身份证被拍了照,张三与王五是大学同学,口头说只是个形式,出了问题去找张三的父亲。随后王五离开,李四被张三送回家,李四没有见到三万元现金。李四醒酒后后悔其保证,请求张三立马还上钱,张三说钱已做投资,并承诺与李四签订一份担保协议,李四不知法律,故没有找王五来签字。2014年11.23日,王五打电话给李四,说张三骗钱跑了,让李四找人。李四不知情,遂联系张三的父亲,张三的父亲以子债父不偿为由拒绝联系。后李四找上门去,发现王五知道张三已逃逸至新加坡,且王五与张三还有联系,而且王五与张三的父亲亦相识,很熟。张三的父亲和王五都知道张三吸毒在新加坡贩烟,被遣返回国,在国内找李四等同学朋友骗担保和借款共计13万多,回新加坡了。现在还款期限尚未到期,担保人该如何维权?若有好的建议请详细回言,担保人李四希望以法律维护权益

2014-12-30 0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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