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回迁户,去年10月22日开发商打电话告诉我交清房款25日就交钥匙,23日我就交清了房款,并且办理完了全部的交房手续,可是25我去拿钥匙开发商就开始以各种借口不交钥匙,从10份推说到12月,可是12月又推到3月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交钥匙,请问这种情况我怎么索赔,我交清楚的房款利息可以索赔吗,增加的过渡费可不可以算做是延期交房的赔偿

2015-04-23 11:0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首先,需根据双方购房合同内容片判断,其次,若开发商拖延交房,您可主张额外增加的费用以及房款利息,具体需根据您提供的资料详细判断,可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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