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爸去年6月借了4000给别人,那人向我爸借钱的时候说好半个月后还的,但是一直拖着没还,过年前叫他写了张借条,上面写着他借了我爸4000块,承诺15年3月31号之前还清,否则另交5000块罚金。后面有他的签名但没有盖章。请问这有法律效力吗?他到现在也没还钱

2015-05-05 10:3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有债务人本人确认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5000元罚金”属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过高的话,如果诉讼到法院,法院不会全额支持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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