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家住在顶楼,由于物业不清理楼顶天沟,天沟淤泥遍布、杂草丛生,天沟处漏水孔严重堵塞,每逢大雨、瀑雨之时,天沟无法排水,雨水漫入我家露台,再由露台漫入家中,两次造成我家复式和楼下两层全部进水,墙壁、木地板、家具全部浸泡,损失惨重!和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推托责任,不予处理,至今没处理,也不用交物业费,后更换新物业,新物业催交物业费,我方告之此情,新物业也来我家查看情况,但推说此事是前物业之事,和他无关,请问难道物业给业主造成损失,更换物业就没有责任了吗?那所有物业收完业主物业费后不作为造成业主损失,换所小区都可逃避责任?新物业和老物业交接时只接受好事,业主损失就可不管吗?业主永远是倒霉方吗?再说新物业至今为止也不清理天沟,天沟仍然堵塞,天沟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就有维护公共设施的义务!《物业合同》、《物业管理条例》中都明文规定物业有履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的义务。物业费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费用,由于物业严重合同违约,我拒交物业费完全是由于物业公司违约行为造成,是逼于无奈!请问各位律师,我的行为是否可行?

2015-06-20 18:0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可以起诉物业履行合同,并要求违约金。
    【追问】谢谢给予回复!请问起诉解决,能胜诉吗?起诉成功率多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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