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前几年出资和其他几人合伙经营一小型公司,本人占股10%。一年前申请退股,经协商同意退股,并签下协议,注明了股本金及利润分红应得的金额,当时协议写明分三年退回这些金额,但今年初本应退还第二笔金额时,公司大股东以经营不善、现金周转困难等为由,迟迟不兑现。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吗?非常感谢!

2015-07-10 13: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