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律师:我于2015-7-5日签的车辆买卖合同,当时我付了定金款,剩下余款15日内付清,当时合同约定15日内交全车款!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甲方可以15日内反悔并退回乙方定金!》《15日后不得反悔并负责乙方过户!》今天是2015年7月20日合同今天到期!由于我当时笔误,签订合同日期我写成2015年7月25日,《合同日期写错了》这些天一直与甲方联系,今天甲方电话也不接了,合同签订当天,我已付定金,车放在停车场储存,我在2015年7月12日发现合同日期写错,并给甲方打电话要求更改合同,甲方说日期错了没事,认同我说的2015年7月5日签订!电话有录音证据!停车场有证明人可以证明是7月5日签订的,存车费有收据!车钥匙手续都在我这!我一直等到现在,打电话甲方不接了!《车款共计:10万,已付定金6万6千元,余款3万4千元》现在联系不到甲方没办法付款》请问邢律师:1:买卖合同生效吗?2:如果生效日期应该从哪天计算呢?:3:现在这种情况我有权把车开走吗?4:甲方明天“或7月25日以后反悔要求退我购车定金,是否可以呢?5:如果甲方退回定金,是否应该双倍返还乙方?

2015-07-20 23:4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合同已经生效。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追问】多谢王律师啊,按合同约定今天到期,今天应该给甲方余款付清但却联系不到甲方,------这种情况我可以处理已交定金的车么? 处理后联系到甲方我愿意把余款付清!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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