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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婚前房子,近日卖掉用其全部款项另买了一套房子,新房子的全部款项都是那套房子的房款,请问这套新房子是我个人私有的吗?还是与老公共有?

2015-09-08 10:4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婚前房子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发生而转变财产的归属,转化为父亲共同财产。以处分婚前个人房产所得房款,在婚后全部用于购买房产,只是财产形态在婚后又一次发生了变化,不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五类财产,即(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新房子是用处分婚前房子所得的款项完全支付,那新房子就是您的个人财产。新房子产权登记的时候所有权人的名字写上自己的名字就好。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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