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咨询一下:关于劳动仲裁时间:法律规定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我想问的是:当事人主张劳动争议,是以当事人申请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当日为准?还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之日为准?(比如说:某人是2015年7月1日入职公司,2016年6月30日申请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二倍工资,2016年7月5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立案审理,最后请问这个案例是否过了仲裁时效?),(怎么去界定这个到底有没有过时效,法律这块是否有依据)。

2015-09-05 08: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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