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的车和其他人的车发生了刮蹭,我方全责,已经给对方修好还付给了对方去修车来回的费用,人伤的费用也是我方全出,当时在交警队已调解,现受害者还要5000元,在交警队压了30000元押金,裁决书已给,为什么交警队押金不给退

2015-09-15 15:4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如果协议的一方对调解协议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起诉后案件审理完毕,你将法院判决书判定的赔偿义务履行完毕后,才可以向交警队领取剩余的押金。如需更多帮助,请来电咨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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