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曾经以订立书面借款合同的形式借款40万给一个朋友,其中23万是信用卡,17万是通过贷款,期间所有的信用卡和贷款产生的利息由借款方支付,双方约定2015年4月底还清,因为由他负责每月的还款,所以贷款合同、信用卡和储蓄卡都在他手上,现在他已经有2个月部分贷款不按时还清,几个月期间打他电话、找他面谈,他都不予理会或是找借口不见面。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因为当时没有了解他工作单位信息、没有房产居住信息,没有相关的财产信息。只知道他自述在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现在如果要提起诉讼,该怎么办。在申请财产保全方面和证据搜集方面该如何入手,望告知。

2015-10-15 17: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实在是有些复杂,首先是在证据收集方面都有很大难度,建议电话联系我,以便面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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