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驾车从南开区海洋道行驶至与立新道交口时,与一辆从北往南方向行驶的出租车相撞,交通队认定对方全责,经过交通队拆解部门和物价评估部门定价为2000元修车费,可是订的2000元我提出了异议,去哪也修不下来,4S店4000才可修理。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通过法律把损失赔偿提高一些,顺便咨询一下可不可以附带本人上下班的交通费等等

2010-06-04 13: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做如下解答: 1、对于评估报告,如果您确有证据证明修理费用超出该费用,可以对其提出质疑,最后由法庭予以认定。 2、在车辆受损后上下班的合理费用可以向对方主张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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