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何律师您好、请问您一个问题、我们在公司分厂工作了二十二年、前十年和公司签过合同后来一直没签、社保到目前止才帮我们买了五年,现在公司将分厂一半车间承包给别人二年、分厂分上下两屋車间、下面車间承包给别人、我们一部分员工在承包人手下做事、工资是承包人发、社保是承包人帮我们把钱给公司、公司统一买、但我们和没承包人员工的待遇不一样、我们目前还属余公司员工吗?二年后还跟公司有劳动关系不,我们也没跟承包人签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仲裁公司那一条,工作这么多年法律有规定必须把社保补买15年,谢谢您的回答

2015-12-02 14:5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工作满十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已经与公司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们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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