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在沙坪坝**城**号楼**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已签定合同两年多,并供房22个月,于今年12月3日开发商通知接房(合同上规定接房日期为2015年12月12日),在接房当日按开发商要求缴了三个月物管费并签了所有的字后开发商才给了钥匙验房,验房时发现问题如下1、次卧室多了一堵70厘米厚的墙出来(合同上及样板间全没有这一堵墙),严重影响了次卧室的使用功能。2、合同上户型图景观阳台应超出主体墙约应80厘米,但实际与主体墙齐平,严重影响了影观阳台的视角效果。法律上更改户型是如何介定的?我这种情况可否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另就是我想全权委托你处理,费用大约多少?谢谢!

2015-12-08 14:4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这种情况可视为开发商违约,业主有权要求整改或者解除合同,具体看合同约定情况。如需要委托律师可以电话联系我,律师费问题可面谈,谢谢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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