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于2010年4月被廖**游说与其向银行贷款143000元(贷款期限两年)合伙购买一辆大货车到南宁市航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从事加气砖运输,但是不到一年即告失败(当年净亏损近4万元)。廖达祥同意我将车辆转到社会从事个体运输,由于我们都是在单位上班,没有时间跟车管理,由我委托司机从事寻找货源、结算运费给我。从2010年5月到2015年10月,该车累计亏损几十万元(含当初每人各投入8万元,廖达祥从2012年6月起就不再过问车辆的经营状况,而是不断地要求我给回他的8万本金)。现车辆卖了以后(我拿钱去还债了),廖达祥找到我,要求要回当初投资8万元,并要分鸿,但是从我记录的每一年账目来看,都是没有赚钱的。合伙做运输这个事情是由廖达祥引起的,现在又是他主张终止合伙,要回本金。他主张合作的项目已经导致我亏损了几十万元,我已经无力支付他的本金。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吗?

2016-01-04 19: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若要起诉,至少要收集:要有合伙经营关系的证据;要有合伙经营双方投入资金的证据;合伙经营期间所造成的亏损有多少等材料,否则起诉也无法解决你们之间的纠纷
    【追问】都有证据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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