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12月12日,我姑姑家出去秋收,在地里碰见了村里的邻居,这位邻居是个男人,以这样的理由(男人说:夏天的时候,我姑姑家放羊羔,羊进了他家地里,吃了它家的庄稼)与姑姑发生了争执,并动手打了我姑姑,还用了铁棍,导致我姑姑重伤,去医院治疗花费近万,经公之后,当地派出所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理结果,而是说要双方拘留,对派出所的这种做法,我很怀疑是因为他们收了贿赂,或是对方(打人的男子)托了关系,目前是这样一个情况,希望您可以给予一些有用的解决方案。

2016-01-07 14:4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可以要求派出所对你姑娘的伤情做鉴定,如果鉴定为轻松以上,就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并且可以同时要求民事赔偿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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