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现有一小二层平房,曾是乡政府办公所用,房子造价18.6万,政府只给了二万元修,其余皆由我所出,03年至08年政府用于办公,08年至今政府不再管,之后出租用于还款,本人也是政府工作人员,95年购买公车办公一半的钱是我所出,有收据,另有村干部办公费用我先垫,有收据,还没报销。曾有十三次找乡里面处理房子皆是推三阻四,如今房价上涨,房子也出租开了小超市,政府也开始提起了。再有就是财政还曾停发过我5个月的工资。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结果会是怎样?

2016-01-09 13: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建议你用你手上出钱建房,和你为政府垫付钱的收据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政府把房子还给你,同时要求政府返还你垫付政府购买公车和村干部办公费用的钱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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