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在一家外资公司做了16年(现在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公司时公司口头约定每年有15个月工资,多出来的三个月除二当半年奖及年终奖,这以前都是按这样发放,无论公司盈亏。今年公司无故提出要和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提出一倍补偿,本人不同意,提出要双倍赔偿及双倍补偿,公司不同意说成本太高继续上班。现到年底了公司为了逼我自己走人无故扣了一个月奖金。像这样员工是否有办法维权?

2016-01-27 08: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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