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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维持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和房产分割,对房产分割我有异议,要提起诉讼,程序该怎么走,判决房产分割依据是房产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房产是我婚前购买,并且从购买到还贷都是我一人支付,婚后才加名。在房产分割上,还有没有可以争取的余地。

2016-04-29 16:5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房产分割已经经过两级审理,是终审判决,终审判决不能再起诉或者上诉。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法院未组织质证该证据,建议申请再审
    【追问】所有银行明细和房产购买合同及还贷均能证明是婚前房产。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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