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本人去年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用本人名下的信用卡套现16万用于购买重庆市一套商住房,房产证落下女方名字,但是我和女朋友于15年7月分手,在15年10月前,前女友均按月偿还信用卡最低还款,至15年11月开始拖欠信用卡至今。以上为本事件基本情况!至15年11开始,声称为银行风险管理部门的上海,广州,武汉等地的座机号码轮番进我的手机追讨信用卡欠款,但是从未接到过银行官方电话,更有甚者、声称为社会团体,帮银行追讨债务,期间不凡提及于某某法院起诉后又撤诉,于某某派出所报案,以及声称为律师的发来邮件等等诸如此类的…在这里想麻烦请问下律师,现在我该如何维权,如何与银行沟通,有无完善处理解决问题的方法?

2016-05-18 18:4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两个法律关系,你和你女朋友之间的事情你们自行协商;但你和银行之间必需你自己解决,因为是以你名义的信用卡套现的,对银行来说只管找你,建议尽快还清信用卡,否则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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