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培训学校老师尚在合同期内,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专职上课,向学校提出转为兼职上课。现学校表示因没有按合同所述提前60天辞职不予同意,并要扣除当月全部工资作为对学校的赔偿。请问合理吗?

2016-06-13 11: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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