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家里的孩子6岁与邻居家的孩子7岁玩耍时,被对方连续两次从二楼楼道的小阳台向下扔硬物攻击,第一次用石头没打中,第二次用花盆砸中孩子头部,缝合六针,孩子太小没住院,但医生要求在家中静养到拆线为止,留下约4CM永久性疤痕,对方只给拿了第一次看病的费用,其它费用多次商议无果,对方认为小孩子打架不需要赔钱,我觉得对方应该支付这几天我没上班的误工费,请护理人员的护工费,后续的治疗费,营养费,孩子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现在孩子心里害怕要看心理医生的费用都应该由对方家长承担,我这种要求有理吗?如果起诉的法院会支持吗?

2016-07-11 16: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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