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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安包轻工,2014年9月份在西安灞桥区, 建设公司和水电大老板签了承包水电安装轻工合同,一直干到去年年底放假为了给工人要工资和大老板吵架了,大老板几年不让我干了,我签有合同,合同是工程完工失效,可是合同上写的是每年年底要付我工程量的百分之八十,不让我干了按照合同上就要把我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给我,最后我和大老板算我的工程量,算完按照百分之二十他要付我二十五万,他嫌多最后协商他说给我十二万,他没钱就给我写了份协议书,协议书写的是三个月内付清我的工程款,付清我十二万工程款后我和他包工程那份原始合同自动解除失效,可是已经在有几天就到协议期限了,他还一分都没给我,我给他打电话,他说没钱要不就不接我电话,现在我也不知道按照协议书上写的工程款付清合同自动解除失效,他到现在没给我一分钱,是不是我那份原始合同还生效?还有我现在怎么方法才能要到我的钱?

2016-07-07 15:3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你们签订的协议书中付清您十二万工程款后原始合同自动失效的条款属于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即只有当他付清十二万工程款后,该项条款才生效。如果到期限未付清则该条款不生效。所以你们原始合同依然有效,您现在可以根据原合同要求他按照原合同返还您二十五万元也可以按照协议书要求他支付十二万工程款。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够全面,如果有需要可以来河南智航律师事务所咨询。地址:黄河路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26楼。也可以电话咨询:李建锋主任13333985328
    【追问】谢谢,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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