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服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下旬停业了(车间停工,业务停止营业),公司已经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了,厂房本来就是银行抵押贷款,现在有3家银行已经起诉(建行,农行,绍兴银行),老板暂时逃跑了联系不通。工人工资停发3个月了,现在工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拿到全额工资和额外补偿金吗?时间需要多久?工厂还有一部分机器设备和面辅料,工人可以在报告政府后变卖后用于抵付部分工资吗?会影响劳动仲裁吗?

2016-08-13 0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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