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尹律师:您好!我是江苏南通人,2012年7月6日我们的房屋进行危旧房改造,(国有土地)在房屋征收前没有任何公告公示,也就是说上午睡觉醒来评估公司和拆迁公司的人全部进场,动拆430户,在拆迁公司的恐吓下95%的住户都签订了合同,过后我们要求区政府公开政府信息,“拆迁许可证”区政府不理我们,。2014年6月我起诉到南通市中级人民院,开始中院不受理,我们又上诉到高院,高院发回要求中院受理,今年3月中院一审认为我们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存在,判决不支持我们的诉求,庭审时我们也讲了征收决定替代了拆迁许可证,是一种新规替代了旧规,你没拆迁许可证就公开征收决定,但还是判我们败诉。我们上诉到了高院,9月19日在南京高院开庭。希望尹律师从百忙之中多多指教开庭时的关键,。我代表430户原住民谢谢您!(拆迁后我们才知道我们的房屋是属于历史文化建筑,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定位,现在在向国际教科文组织申报。)

2016-12-27 09:4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不好意思,没有及时看到你的咨询。不过你说的情况来看,你申请信息表述可能不太准确,一审法院判决有一定道理,建议你们重新申请信息公开,最好有专业律师介入指导可能效果会事半功倍。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