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任职期间,设立单位独立账户,通过服务增收(有合理合法证据),资金用于单位内部周转,并最终占用在因受主管部门实行财政经费限额管理而无法报支的单位办公和项目实施费用支出上。却因此被一审认定贪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月,上诉虽认定贪污不成立而撤销却以滥用职权罪改判有期徒刑3年。三年刑罚虽已执行完毕,可自己确实无罪,非常冤枉,准备申诉!

2016-10-18 11:0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