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背景介绍:10月24日傍晚6时左右,我母亲坐在门口与街坊聊天,这时一个邻居被另外一家邻居饲养一条狼狗吓到倒在我母亲左腿上,将我母亲左腿压伤当是就无法站立(事后到医院检查结果为左腿下端股骨骨折),现在人躺在医院治疗。期间我们与隔壁邻居协商母亲住院期间治疗及后续出院护理费用,可对方拒不配合并说你去法院告我呀。我们在对方无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赔付费用情况下,于10月27日下午16时左右打电话报了警。110出警后到现场了解情况,分别将三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口供(包括当时现场证人也做了口供证词)。11月6日,社区派出所安排三方当事人到所里进行调解。协调结果三方都不满意。于是社区派出所要求我们三方在他们的调解书上签名。并要求我们走正常的司法流程。我的问题是:如何才能维护我母亲正当权益?如何让肇事方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备注:我母亲本身左腿残疾多年(有武汉市残联发的残疾证为证),这次人身伤害更加重了母亲病情。肇事方至今都未到医院看望母亲,甚至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2016-11-07 12:31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调解不成,建议及时启动司法程序维权(如果拖久了,诉讼时效届满,再起诉的话,法院也不会支持诉请了) 具体做法:收集相关证据,做好伤残鉴定,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被告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相应损失(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