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1因男方精液严重问题,所以商定好所以商定好由他妈给钱做试管,2之后双方如果因各自出轨啥的现有贷款商品房归对方所有,3以后任何情况(比如做生意)不得拿现有房子抵押贷款什么的。4老公不得超半年不支付应承担的一半房贷款,否者视为自动弃权房屋归女方所有5将来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各自平均分,6双方不得私下对外债务,包括直系亲属,同事,朋友,一切债务需有双方签字画押,否者视为单方面债务,7双方不得出轨,否者房屋归对方所有。。。。。等等。。。。。这样的婚内协议,并且公证后,离婚有法律效力吗?因为这个男人太渣,永远扶不上正路,想要互相约束定个条约,不行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个来算账解散。哪个懂的,帮助下,感谢。

2016-11-29 17: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首先要明白公证的意义所在。公证,不外乎就是证明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双方亲自签署的,仅此而已。公证不等于公告,不等于公示。一份协议是否有效,是一个法律评价问题。你们这个协议仅仅能约束你们自己,不能约束未签字的第三人。所以:第一条,对男方母亲是不生效的,无约束力。第二条和第七条,在性质上属于带有惩罚性质的忠诚协议,这个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学术通说认为是有效的。第三条有效。第四条房屋是不动产,产权处理须以权属变更登记才真正生效。第六条,这个有效,但是只对你们双方,债权人不知晓情况下,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仍然是共同债务人,共同负责清偿,但是清偿后可以基于这份协议追偿。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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