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爸爸是建筑工人,今年干了半年活,现在已经停工准备返乡,老板说没钱,先给车票回家,每个人就发了一千多块钱的路费,说后面有钱了给工人再发工资。当时干活没有签合同之类的,如果我爸爸现在回老家,需要得到哪些证据或者字据,才能保证后期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看到网上有工友说劳动局不管事情,公安局又因为没有合同不给立案,所以我想问问大家,为了防止以后出现这种情况,现在应该保留什么证据和字据,才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大家。

2016-11-16 11: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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