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王**至2015年2月购买贵公司房产《海安城东镇迎宾路173号12幢206》,从购房后第一次(2015.4月份)下大雨发现楼面积水,我就找物业协调修补方案,到目前为止物业和施工方处于踢皮球状态,中途2016.7月份因长期下大雨,楼面积水泄漏导致室内存放的木制物品被泡水,整个三楼,二楼,一楼全是水,一片狼藉,本人有视频有照片为证,并且物业人员也目睹现场。本人也因此房子一直未能得到装修和正式入驻。2016年10月份下雨之后,物业换了领导人才把下水管换了,我想问我的这些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谁来赔偿。

2017-01-01 19: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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