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一个半月,由于公司不肯签合同,我以公司方不肯签合同为由,口头向老板辞职。经老板同意,我当着老板的面与同事交接完,向老板索要工资,老板说到发工资的日期统一打到银行卡。发工资的日子到了,没打过来,打电话给他,说由于我离职时没有交接,只能给最低工资(他的最低工资是在嘉兴市最低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休息日的工资,即无薪休假且无加班工资),到劳动部门填了张表,表上是我方、对方信息以及我的要求,隔了一天劳动部门打电话给我,说我没交接,老板可以给我最低工资(劳动部门没有向我询问任何情况,只是听取对方发言),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不仅手续繁琐、历时长,还可能存在“付出大于回报”的情况。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2017-02-08 13: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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