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5年前开三轮车帮加工的厂家拉货到另一个厂家,最后两个厂家发生矛盾,另一个厂家不认账,说帮他加工的厂家没有交货给他,拒绝付款,当初又没有签收单据,现在想叫我去作证,前年去过一次潮州作证,现在是广州法院的传票,想请问一下不去行吗?有什么后果吗?谢谢!

2010-06-16 23: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按法律规定,你有作证的义务。当然,你可以要求申请你出庭作证的一方支付相应的差旅费、误工费等。如需帮助或仍有不明之处,您可直接电话咨询。(注:吴律师现为广州、潮汕两地执业律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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