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交通事故案件,其中一人住院治疗后出院15天死亡于家中,查案件编号显示2016年3月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询问说是案件证据不足已经退回,并且退回次数已经3次。我方家属到事故科质问,事故科一直以案件被检察院受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请问1,如果案件确实已经移交到检察院,我们可以要求事故科出具什么回执单一类的证明吗?2.检察院如果确实2没有受理此案,可以出具回执单一类的证明吗?

2017-04-12 06: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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