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奚律师您好:我是马鞍山市雨山区居民。我有一套当涂的房子,通过中介卖给了乙方。2017年4月9日乙方支付定金2万,过了两天又付了我10万,合计首付12万,乙方以银行贷款支付剩余部分。4月12日,我配合乙方去当涂浦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4月13日,中介打电话给我说浦发银行下款慢,建议换徽商银行。我又去了,并且让中介写了一份具体的办理流程(说明了每一步骤需要的时间,共33个工作日完成。)又让中介签了字,盖了章。可是过了30工作日,中介一直没有联系我。我就打电话过去问明情况,中介却再次提出更换银行,理由是银行办理贷款的人请假结婚了。我又跑去当涂讯问情况,中介解释:是由于乙方看中徽行的利率,所以一直在等待银行审批。(乙方:夫妻均为当涂县黄池镇人无工作。男:1964年1月16日出生,女:1963年11月11日出生。)我非常生气,跟中介说6月10日之前我必须收到钱(答应留1万元尾款)否则不跟乙方过户。我目前在家等待,一直到现在没有等到满意的答复。如果过了6月10日,乙方还没有付款给我(除了尾款以外的所有钱款),我该怎么办?不卖给乙方算我违约吗?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拖了这么长时间,算不算乙方违约?求解答!谢谢了!

2017-06-12 10:4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由于到了付款时间,买房人,还未付款,故不能算你违约,应该是他先违约。但要看你们具体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付款时间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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