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石律师你好,我现在有关于彩礼方面的问题要咨询你,是这样的,我在婚前对女朋友隐瞒了有乙肝的事,女朋友在婚检中知道后,提出不要小和孩就结婚,为了对双方负责,我们又谈了一段时间,之后女朋友觉得不合适,提出分手,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同居,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回全部彩礼和三金吗?现在她以隐瞒乙肝为由,只退部分彩礼,这样合理吗?

2017-06-26 10:5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就像我之前给你解答的,1,三金的话,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法院一般不支持要回,当然还要看法院具体怎么判。2,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彩礼一般是可以要回的。3,最主要的是你这个彩礼是什么时候给女方的?是在她知道乙肝事情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知道乙肝事情之后给付彩礼的话,原则是可以全部要回的。当然,要考虑一些你们之间的具体,比如相识的时间、给付彩礼的时间、彩礼的金额,她要返还的金额等等细节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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