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1年我被人捅成重伤后,在治安队调解了,互不追究双方法律责任,后来对方仍不断找我麻烦,还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2017-09-05 19: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追问】调解书上说双方共同提出撤诉并请求公安机关批准不再追究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并约定和平为安,互不挑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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