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加盟了一个上海的奶茶店品牌,加盟后发现提供的设备不合格、产品更新不及时,邮件答应的支持也没有做到。随着进一步的了解发现,此单位只有一个直营店,没有具备特许经营人必须的两个直营店之条件。此外,合同订立的也不严谨,没有约定退还保证金的事项。现在有意退出加盟,如何从合同及其特许经营权方面取得合法依据?

2017-10-17 11:0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可尝试一下去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你说的这些情况,这样节约时间节省成本,实在不行再走诉讼程序吧。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