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在一个单位工作5年多,从没有休息的时间,而且一直是夜班,公司没有给过任何加班费,一直是基本工资。公司说他们把加班费打给劳务公司了,与他们没有关系,劳务公司说那个工资是算了加班费,工资打了2200元,明显没有加班费用,而且不管你在不在公司吃饭都要交伙食费,从来也没有给过煤火费。请问这样的情况是提出劳动仲裁的对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务公司呢?

2017-12-06 1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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