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母亲在一家企业做厨师工作,月工资3800元,负责厂里职工的早,中晚饭。企业45人左右,我母亲自2016年6月22日起进入该企业工作,食堂就我母亲一人。我母亲每天早上4点半左右到达菜场为公司买菜,大概6点回公司烧早饭。2017年11月7日早上我母亲正常起来去买菜,5点55分在等馒头的过程中去上了个厕所,就晕倒在厕所,因抢救不及时在医院去世了,我母亲过世后曾多次找企业协商,企业不肯跟我协商解决。企业认为这不算工伤。我想问下,在劳动法中,像我母亲这种情况算不算视为工伤?如果我去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几成把握?这个事件中最大的争议点是什么?我应该怎么做?

2018-03-20 06: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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