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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您好,我妈妈在我7岁的时候去世了,去世前父母盖的房子,还有捡了不少荒地。在母亲去世几个月后父亲又结婚了,继母带了一个男孩。他们的收入都是靠当时我母亲捡的荒地。现在过了20年了,前些日子荒地卖了,请问我有继承权吗?

2018-03-10 08:3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可以继承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垦荒地的使用权,子女能否继承,有几种情况:第一,当地相关政策对垦荒地的使用权期限有明确规定,且垦荒地没有超过该期限,则该垦荒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其子女继承。第二,当地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垦荒地的使用权,则集体可以在垦荒人死后,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其子女也就没有了继承权。第三,垦荒地直接划转成了经营承包形式,死者拥有其经营承包权。则其子女可以继承经营承包权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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