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是一个残疾人,07年离婚,孩子随我,男方不管,11年孩子上小学我到法院起诉要孩子的抚养费,后来判男方每月给生活费400,其他费用一人一半,孩子现在上初中,住校,男方只付一半的学费,说孩子上学住学校只有放假才在家住,就不给生活费了。这种情况我能起诉要生活费吗?而且现在我因为残疾找不到工作,连孩子学费都是借的,能不能让男方负责孩子全部的学费呢?希望律师能帮帮我,谢谢!(男方是自己做个体生意的,再婚后又生了两个小孩

2018-03-11 14: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07年跟现在的经济水平差了太多,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每个月的抚养费,假期同样应该支付抚养费。
    【追问】是11年判的每月400,我现在没有能力负担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可以让男方全部负责吗?
    【回答】不行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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