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肖律师想找你咨询一些事情,本人在公司从业7年零4个月,(2010年11月30日到2018年3月31日)事情是这样的公司本来这次裁员,裁员名单里面已经公布本人被裁,因本人上夜班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员代替,本人也想留下来,(因公司去年员工持股本人也有配额)在一个现场生产比较紧张,还继续在上夜班,然后有一天晚上部门组织聚餐提前起来安排下面管理人员过去吃饭在加上生产比较紧张每天下班都是10点钟左右,当天晚上在办公室打瞌睡被集团稽查发现,并拍照,事后第3天通知开除。但是公司里面有2个规章制度,公司里面那份是打瞌睡记警告或者小过,集团的那份是警告和记过,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开除,但是本人当天晚上有和上面领导打电话请假,因现场生产比较紧未批假。这个按理说应该赔偿的吧

2018-04-02 18:0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非因重大违纪,单位不能辞退。
    【追问】可以要求单位赔偿金吗?怎么赔偿?麻烦告知一下留律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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