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某公司客户,从某公司购入产品,货款汇入公司个人账户,该公司没有开给我发票,也没有开给我收款收据。每到月底出对帐单的时候,会有其他的客户汇入对公帐户的钱登记在我的名下。可以确认的是这些客户并没有与公司其实交易,而是这些客户需要增值税发票,先把款打入对公帐户,发票开好后,再又通过私人帐户把钱退回客户的私人帐户。总金额有2500万左右。这种行为是范罪行为吗?法人要负责任吗?

2018-04-09 09: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定代表人负责。
    【追问】我是否会承担责任,我可以报案吗?到哪里报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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