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请问一下我是四川人(女方),男方是你们新邵县寸石镇人,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孩子户口(孩子出生时户口上到女方户口的),也从女方迁到了男方,但孩子一直是我(女方)在抚养,孩子今年12岁,但男方一直没有付过一分抚养费,也没付过孩子的学费,反正任何费用都没有付过,就是孩子17年生日给过200元钱,现在我结婚在北京,想把孩子户口迁来北京,孩子就因为没有本地户口,上学很麻烦,从2年级到5年级全是上的私立学校,一年就学费就一万多,,但必须从湖南迁回四川才可以,问了我们当地派出所,说必须要男方变更抚养权才能迁回四川。男方现在不同意这个情况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如果起诉,我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要哪些程序,毕竟我要从北京回四川去准备材料,才能从四川去你们新邵法院起诉,希望得到你们解答,特别感谢!!!

2018-05-25 11: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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