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高律师你好,我代理一所乡镇级**营业厅,两周前,我厅业务员在办理业务时因个人失误输错手机号码,更改了他人手机业务对当事人手机造成80元扣费,我厅业务员第一时间进行联系当事人,进行道歉,并提出双倍赔偿,但当事人认为,该营业员未经本人允许更改了自己手机业务,对自己造成了损失侵犯了隐私权,态度极其恶劣,对我厅2名工作人员进行多次辱骂,要求进行100倍赔偿,索要800元,还扬言起诉济宁市中国移动,我们双方的沟通调解难以进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方是否侵犯他人隐私,那对方的高额索赔是否形成敲诈勒索。急需您的回答,谢谢!2018-08-04山东-济宁

2018-08-07 10: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你单位只负责民事赔偿,这个不涉嫌健儿隐私,因错误损失导致,没有故意。以上仅是本人观点,如需要进一步帮助,你可预约面谈。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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