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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颜**,家住五里店****(母亲的房子),身患重病,属于国家二级残疾,在2014年9月1日因交友不慎,被骗子王斌、陈伟以公司经营为由把我这一辈子辛苦挣的血汗钱借去,两个月后我因病住院,向借款人陈伟、担保人王斌催要,但至今未还,才知道这是一个骗局。2015年10月我将其告上重庆市仲裁法庭,直到2016年4月28日,重庆市仲裁委员会做出(2015)渝仲字第2238号裁决书,裁:陈伟、王斌(重庆乾融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需要共向我支付:1130592元,该仲裁决书现已经生效,但他们拒不履行义务。同年我向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执行局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无果,法院叫我本人提供对方的财产(2016年4月2日)。在这期间我聘请我的代理律师一直在向法院提供陈伟、王斌和乾融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来源的相关资料。我曾多次到法院去询问,均无结果。这一拖就是几年,我再也等不起了,因自身身患重病多次住院,小孩尚未成年,又无生活经济来源。只有向银行贷款(15万元),来治病,度日。心想法院帮我把欠款执行下来,我就有钱还银行了。我不知为什么一拖就是几年,现我已无法生活,不知怎么办。

2018-08-13 1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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