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周律师你好:我现在遇到的是这种情况,我们女方提出离婚,关系到房子和车子的问题,我们是在2015年的7月份拿的证,2015年8月份买的车首付了13万,女方给了1万,剩余的12万是我自己给的,袋了10万,三年现在已经还完了,请问对于车子这块应该怎么去分了,我首付的12万算不算我自己的婚前财产了,应该怎么样去划分这块了,第二是房子,房子是在2016年11月份买的,首付了23万左右,双方父母都给了钱但是走账是从女方账上走的,还款账户是我一直在还,现在差不多还了1年多快2年了,还有18年没有还,现在房子增值了,当是买成91万现在可能要值140万,房产证上面是我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分了,第三是我们之前家里面拆迁我和女方一共有70个平放,女方是结婚然后才有的钱,我是50平方,女方是20个平放,我们没有要房子是要的钱,这算不算我的私有财产了,女方的20个平方事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要分队这块的钱应该什么样的一个比例?

2018-10-18 22: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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